胆大!三年两次醉驾并且为报废汽车
胆大!三年两次醉驾并且为报废汽车,已经被查获一次,却还知法犯法。近日,槐荫交警查处一名酒司机,因为二次醉驾,并且这次驾驶的还是报废汽车,这名驾驶人被刑事处罚。
11月23日晚,槐荫交警大队四中队组织民警在张庄路查酒驾。当晚10点,一辆车牌号为鲁AM***7号的桑塔纳牌轿车引起民警注意疑似酒驾报废汽车。这辆车沿匡山小区中路由北向南行驶过来,发现交警之后有些犹豫,开车速度放缓。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将车辆拦停,民警于是对驾驶人陈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酒精呼气测试结果却是173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的两倍多。民警经过核查发现,陈某是二次醉驾,2016年就曾因为醉驾被市中交警大队查处,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且5年内禁止重新申请驾驶证。经查,陈某驾驶的轿车是一辆淘汰下来的出租车,已经达到报废汽车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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