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被孝感交警依法查处,强制报废
有的轿车使用了15年后,安全性能差,达到报废标准,应该及时进行强制报废,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明
文规定。而个别车主却找各种理由拖延不愿去报废车辆,甚至心存侥幸违法上路,那么他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驾驶报废车上路 交警依法查处强制报废
4月4日上午10点半左右,孝感交警直属二大队联合执法南站的查缉布控系统预警显示,一辆鄂AJX开头的桑塔纳
2000小轿车涉嫌是报废车辆,民警迅速设卡布控拦截。随后,民警把该车号牌输入公安信息网查询,发现这辆车
是近期孝感交警依法强制的报废车辆之一。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姓万,这辆报废车平时搁置在家,当天情况特
殊才临时开车上路。
驾驶人 万某:这个车是02年,02年有16年了,那天家里的另一辆车被别人开走了,别人开走了刚好我那天有急事
,我就抱着侥幸心理,想去开一下没什么事,刚好(上路)被警察逮住了。我感觉这事确确实实开着报废车,确
实有点不对。
按照国家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不能再继续
使用。其实万某很清楚这项规定,不过当时事出有因,新车刚被朋友借出后,突遇急事要处理,才不得已开报废
车,即便如此,也不能成为自己违法上路的理由。依据相关法规,民警依法对万某做出了罚款700元,记3分,吊
销驾驶证,收缴机动车的处罚。
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联合执法南站民警 魏欣荣:今天我们对一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当着万某的面,民警依法对他驾驶的报废车进行了强制报废。据了解,自2019年以来,孝感交警利用查缉布控系
统,查获了不少报废车在内的违法车辆。
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二大队联合执法南站民警 魏欣荣:今年以来,我们执法南站安装稽查布控系统,通过
稽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加大了查处和管理力度,平均每天截获未年检的车辆约10起。
说实话,驾驶报废车上路,自身行车安全没有保障,还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在这里,《生活帮》再次提
醒大伙,车辆使用年限达到报废标准,就要及时送去报废,不然的话,交警部门的查缉布控系统会让报废车辆及
时现身,车辆不仅强制报废,而且扣分、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会让你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