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汽车需要申请报废的话,那就需要持相关证件申请车辆报废,但大部分人对于车辆报废的流程不太了解,那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北京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汽车需要报废的话,要带好本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证、牌照,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申请填写一份《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然后到牌证的管理岗位等待通知,包括收费和收车牌。接着填写受理岗申请,如果车辆已经达到了报废标准,就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主拿到报废通知书之后,将车送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进行解体,当回收企业接到通知书会对车辆解体并牌照。最后车主要拿上《变更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及《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还有解体车辆照片,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后会签字确认,之后就是回收牌证,上报审核并办理报废登记。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