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报废要哪些手续?
随着汽车使用寿命的逐渐缩短,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报废汽车。北京作为一个大型都市,由于人口密集和交通日益拥堵,汽车报废已经成为了一个市民们日常面临的问题。本文将为您介绍北京汽车报废的详细流程。北京汽车报废所需的手续
个人车辆: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公司车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
2.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工作人员给模板,须盖公章);
以上资料无法备齐时,可以根据具体缺漏情况,填写遗失证明作为补充材料。
北京汽车报废流程
1、申请报废更新的车主应填写《机动车变更、转让、改装、停止行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出具《车辆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车辆检验鉴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的,发给《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回收企业;
4、回收企业查验《车辆报废通知书》后进行拆解,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缸体破碎、车架(底盘)切除,并拍照,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5、车上有《申请表》、《某某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车辆解体照片。经检验、验证、签字后,回收车牌,按规定报审,办理报废登记。
汽车强制报废条件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